商会文化

中国商会的起源

2016年07月26日

        商会起源于行会(GUILD),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早期的商人、手工业者为了互相帮助,维护同行业的利益而建立同业性组织。

        我国的行会组织起源很早,有悠久的历史。从6世纪末叶起,隋、唐、宋朝的市肆中已经有了“行”,行业组织为首者有“行头”、“行首”、“行老”之称。

        元、明时期已经流传“一百二十行”、“三百六十行”的熟语,到清代康熙、乾隆、同治、光绪年间,已出现许多手工业行会组织,如湖北黄陂制袜业公会、广东佛山制鞋业的福履堂和儒履堂等。同时,商业行会(多称为公所)也应运而生。如上海的钱庄、面粉、杂粮、呢绒等同业,分别组织了公所。1918年,北京农商部公布《工商同业公会规则》,将同业性组织定名为“工商同业公会”。

        由同业和行业组织逐步发展成立商会,外国比中国要早。法国于1599年在马耳塞市成立第一个商会,加拿大于1750年出现了全国性商会,英国于1768年在泽西岛成立第一个商会,美国于1768年在纽约成立商会,日本于1878年在东京、大阪、神户分别成立了“商工会议所”。中国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,由于外国资本和商品的汹涌输入,引起了中国经济和市场的急剧变化。

        1874年即清朝同治末年,辽宁工商界成立了“公议所”,是我国最早的商会组织,提到议事日程并开始建立商会是在20世纪初。1900年即清光绪二十六年,盛宣怀任商务大臣,在上海修订对外商约时主张成立商会。他提出,“中国商业之不振,大率由于商学不讲,商律不谙,商会不举”,主张要“广商学以植其材,联商会以通其气,定专律以维商事,兴农工以浚商源,效法西欧,振起商战”,其中“尤以创设商会为入手要端。”

        翌年,在盛宣怀的推动下,由袁树勋(时任江海关道)、严信厚(时任通商银行总董)邀请各帮会董,集议和筹备设立商会,拟订了暂时章程六条。光绪二十八年正月十五(1902年2月22日),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正式成立。1903年,天津成立了商务公所,同年杭州商会也成立。

        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(1904年1月11日),商部专就劝办商会奏请慈禧太后、光绪皇帝。奏折大意是,西方国家重视商学,商人把经营贸易“视同身心性命之事,用能任重致远凌架五洲”。日本的物产资源虽然比中国相差甚远,但商业蒸蒸日上,“亦颇足与欧美抗衡”。“纵览东西诸国,交通互市,殆莫不以商战角胜驯至富强。而揆厥由来,实皆得力于商会。”“商会者,所以通商情保商利,有联络而无倾轧,有信义而无诈虞,各国之能孜孜讲求者,其商务之兴如操左券。”奏折在讲了海禁大开,“各国群趋争利,而华商涣力微”的形势后,指出“今日当务之急,非设立商会不为功”。

        商会的作用,指出:“夫商会之要义约有二端:一曰剔除内弊,一曰考察外情。”奏折中还附上商会简明章程26条。规定过去叫“商业公所”、“商务公会”等名目者,统一改称商会,商务繁华地区设立商务总会,稍次之地设立分会。此后,上海、天津分别改称“上海商务总会”(1904年4月22日)、“天津商务总会”(1905年),1906年北京成立了“京师商务总会”。这一年,各地已建立商会、商务总会110个。

        1911年辛亥革命后,国民党政府和各地商界不承认由清朝委任的商务总会,纷纷改组成立总商会。1912年,上海、杭州分别改称“上海总商会”、“杭州总商会”。1914年,北洋政府工商部公布了《商会法》60条,规定各省城、各商埠及其他商务繁盛之区域需设立商会。

        1914年,上海召开了中华全国商会第一次代表大会,成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商会总机构——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。这一年中,全国各地建立的商会、总商会计1099个。1915年,国民党政府工商部设立“工商法规讨论委员会”,重新制定了《商会法》,到了1930年,全国各地商会、商会联合会已建立2046个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各地又纷纷接收、改组、恢复或重建商会。